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強調,新時代新征程民營經濟發展前景廣闊、大有可為,廣大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大顯身手正當其時。
當前,我國民營經濟已經形成相當的規模、占有很重的分量,不僅是經濟增長的主要驅動力量,也是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提升國家科技創新競爭力的生力軍,但民營企業發展依然面臨創新人才缺失、創新能力不足等困境,應聚焦創新發展實際需求,堅持人才“引育留用”全鏈條發力,加強民營企業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主力軍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9月底,全國登記在冊民營企業數量超過5500萬戶,占企業總量的比例達92.3%。在2024年前三季度,新設“四新”經濟民營企業271.8萬戶,占同期新設民營企業總量的四成。這些數量可觀的民營企業涵蓋了超80%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超90%的高新技術企業,我國民營企業已成為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主力軍。近年來,我國民營企業圍繞自主創新,不斷加大研發投入,積極參與技術攻關,主動開展創新合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民營企業研發投入規模不斷擴大。全國工商聯發布的民營企業研發投入榜單顯示,2020年至2022年,研發投入前1000位的民營企業研發費用總額由0.81萬億元增長至1.24萬億元,在全國企業研發經費中的占比由43.45%提升至51.8%,在全國研發經費總額占比由33.26%提升至40.19%。
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近年來,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科技攻關任務的數量不斷增加、范圍持續擴展。如民營企業專家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相關重點專項“十四五”實施方案和年度指南編制等。
民營企業創新產出能力不斷增強。近年來,民營企業在我國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新能源汽車等領域科技創新表現令人矚目。以DeepSeek為例,這家成立于2023年的民營企業,僅用一年時間,就以極低的成本完成了性能媲美甚至超越國際巨頭的AI模型,還秉持開源理念,打破傳統大模型高成本、閉源開發的行業規則。
人才缺失制約民營企業發展
功以才成,業由才廣。近年來,為支持民營企業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國家和地方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民營企業仍面臨創新人才缺失等挑戰。
一是創新人才培養與企業研發需求存在明顯差異。我國現有的人才培養模式與企業需求和科技發展趨勢不完全匹配,導致人才培養不能滿足企業創新發展需要。以電子信息產業發展急需的微電子專業為例,國內600多家開設電子信息工程專業的高校中,只有70多家高校開設了微電子學。《集成電路行業人才發展洞察報告(2024)》數據顯示,從2024年集成電路企業招聘形式偏好方面看,社招和校招作為企業最主要的兩種招聘形式,超九成企業有社招需求,僅8.53%的企業有校招需求。
二是民營企業面臨創新人才引進難和流動不暢的雙重困境。一項關于民營企業人才需求的調查顯示,超過60%的民營企業表示很難吸引到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或碩士以上學歷的高端人才,人才匱乏嚴重制約了企業的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同時,民營企業創新人才在職稱評定、城市落戶、社會保障、子女入學等方面待遇難以和國有企業及體制內單位相比,人才流動的“玻璃門”“旋轉門”依然存在。
三是支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與人才發展的政策缺乏有效銜接和系統布局。國家科技計劃項目、重大工程等是實踐培養創新人才和團隊的重要平臺,但在國家重大科技創新計劃和財政項目的指南編制、立項、組織實施、評審與驗收等環節中,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參與仍相對不足,極大地影響了民營企業人才創新積極性。
人才“引育留用”全鏈條發力
加快民營企業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是強化民營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戰略需要。新時代新征程,要聚焦民營企業創新發展需求,堅持人才引育留用全鏈條發力,多措并舉為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一是堅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強化人才培養與民營企業創新需求之間的適配。優化高校學科專業布局與產業銜接程度,加強重點產業人才需求前瞻研判和產業、教育部門之間的供需對接,打破傳統學科專業壁壘,推動學科、專業、課程等有機融合,探索開展項目制學科交叉人才培養新模式。深化工程碩博士培養改革。鼓勵校企合作共建產教融合共同體,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參與高校人才培養。
二是完善人才評價制度改革,推動校企創新人才雙向流動。完善以市場為導向的職稱評審標準,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制定職稱評審標準。鼓勵有條件的職稱系列對民營企業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支持和探索民營企業開展自主評審。探索產業界和學術界職稱資質互認互通機制。堅持評以適用、以用促評,鼓勵民營企業將職稱評審結果作為確定崗位、考核、晉升、績效、薪酬等的依據。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支持技術骨干人員等與企業構建以產權為紐帶的利益共同體。
三是強化各類科技創新政策向民營企業人才傾斜,提升民營企業人才創新積極性。完善民營企業創新人才參與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和計劃機制,建立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對民營企業傾斜的立項機制。推動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組織方式改革,試點探索民營企業自主設立課題、牽頭攻關、集聚資源、組織實施、成果轉化的全過程模式,消除不合理門檻。在民營企業創新人才參加國家科技獎勵和人才獎項計劃等申報時,予以一定傾斜。
四是完善民營企業引才公共服務體系,支持各類創新人才向民營企業流動。強化民營企業人才服務,支持各級公共服務機構面向民營企業提供人才咨詢、招聘信息發布等均等化服務。打破身份、職稱等限制,促進各類創新人才向民營企業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強化公共服務有序銜接,在積分落戶、購(租)房、醫療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給予民營企業一定的政策傾斜。對重點民營企業創新人才培育,提供“一對一”和“點對點”服務。
(作者系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